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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院关于做好陕西省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作者:闫洁     访问量:11872次   分享到:

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29号)和《陕西省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9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年报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学校在陕设立的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附件1

二、年检内容

(一)学生、专业、教师、管理人员等基本情况;

(二)招生人数、专业、层次及招生秩序;

(三)教学组织及教学过程管理;

(四)学生管理与学籍管理;

(五)收费及财务管理;

(六)建点协议履行情况及办学条件建设;

(七)行政、后勤、安全等方面管理;

(八)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情况;

(九)社会舆论和投诉举报情况;

(十)校外教学站点建设管理其他有关情况。

三、年检要求

(一)认真组织

对照年检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一年来教学站点的建设情况、管理情况,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形成自评报告(附件2)。填报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年检基本信息报表(附件3并根据实际情况就“依托单位及校外教学站点基本情况”和“校外教学站点办学条件”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信息)提供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和高校年检意见将作为省教育厅复检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年检形式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线上答辩等形式开展年检,出具年检意见。

四、自检结果

(一)自检结论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申请撤销。

(二)凡自检结论为“合格”的,准备接受教育厅专家组的实地检查;凡自查结论为“限期整改”的,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准备接受教育厅专家组的实地检查;凡自检结论为“申请撤销”的,向学院提交书面撤站申请,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依托建设单位公章。

五、报送要求

请于20211231日(星期五)前,将附件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西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院,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闫

联系电话:13679216165

电子邮箱:yanjie@nwp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工大西苑  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院

 

附件1.参检的教学站点名单

附件2.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自评报告

附件3.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年检基本信息报表


 

西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院

202112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