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知金和奥鹏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
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春季招生,请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生总体要求
1.各学习中心高起本、专升本层次(以下简称本科层次)计划原则上不设限,春季整体本科计划完成,停止本科招生。
2.专科计划人数不超过招生总数的30%。
3.严格控制学习中心“非当地户籍”生源。
二、招生层次及专业
层次 | 专业 | 层次 | 专业 |
专升本
高起本 | 土木工程 | 专科 | 建筑工程技术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工商管理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
会计学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商企业管理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法学 | 会计 | ||
专升本 | 工业工程 | ||
注:(1)专科专业仅限陕西省招生;(2)江苏省开设专升本层次专业;(3) 其他省份开设高起本、专升本层次专业。 |
三、学费标准
1.2021年春季,除浙江省个别学习中心学费标准将进行上调,其他学习中心维持2020年秋季学费标准不变。学费标准调整幅度要求在陕西省物价局批准范围内。
2.学费标准原则
(1)学费标准不低于80元/学分。
(2)同一地区学费标准要求一致。
(3)奥鹏、知金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与同一地区自建学习中心学费标准要求一致,其它无自建学习中心地区学费标准参照以上原则。
四、计划上报
1.方式:通过“教学教务平台”上报。
2.时间:12月4日前完成。
五、招生资料上报
1.《西北工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招生承诺书》、《校外学习中心招生基本情况备案表》。
2.上报资料要求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原件报学院备案。
3.联系人:朱老师 029-88494827。
六、请各学习中心积极做好以上工作,逾期未完成上报,视为放弃2021年春季招生资格。
西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