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公服体系及网络教育学生: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25年春季毕业设计工作于2025年2月14日开始,2025年5月25日结束。为了做好本次毕业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对象
达到相关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本科学生。
二、毕业设计工作要求
1.毕业设计工作严格按照《西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
2.时间安排
校外教学点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毕业论文及相关资料,逾期未报者将取消本次毕业设计。具体安排参照《2025年春季毕业设计工作进度表》(见附件2)。
3.指导教师不能跨学科指导学生(见附件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不得超过20人。指导教师按照学院规定的指导教师职责,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撰写,未按照要求履行指导教师职责的,将取消其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资格。
4.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后,在学院指定网站(见附件4)进行查重,查重率不得超过30%。
5. 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需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成绩未通过者,按照评定意见进行修改,随下次毕业设计安排进行重做。
6.申请学位学生毕业论文,在申请学位时按照《西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抽检,评审通过的,依照《西北工业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校教字{2022}111号)(见附件5)报送学位申请材料至教务部(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审核。
三、毕业设计费用
毕业设计指导费用由学院支付,校外教学点及指导教师不得以毕业设计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若有违规,学院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3.毕业设计学科专业设置
4.毕业论文查重系统
5.西北工业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6.毕业设计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