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室、校外教学点、奥鹏公共服务体系及全院学生: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26年秋季毕业设计工作于2026年8月15日开始进行,为了做好本次毕业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对象
凡达到本专业教学计划学分数(专升本37学分、高起本71学分)的在籍学生,均可申请撰写毕业论文。
二、毕业设计工作要求
1.毕业设计工作严格按照《西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
2.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1 | 8月31日前 | 校外教学点按规定整理拟聘请教师信息,并填写《论文指导教师审核表》、报学院审核 |
2 | 9月1日至9月14日 | 学生申请论文开题、填写任务书 |
3 | 9月15日至10月29日 | 学生经指导教师指导,撰写毕业论文;论文定稿后进行查重;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意见 |
4 | 10月30日至10月31日 | 学生将任务书、中期检查表、论文终稿、查重报告及论文纸质版交与校外教学点 |
5 | 11月2日前 | 校外教学点将《论文查重统计表》电子版,申请学位学生论文报送学院 |
6 | 11月4日至11月25日 | 学院组织评审申请学位学生论文 |
7 | 11月29日至12月2日 | 评审通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
8 | 12月3日前 | 校外教学点报送论文成绩及论文资料 |
校外教学点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毕业论文及相关资料,逾期未报者将取消本次毕业设计。具体安排参照《2026年秋季毕业设计工作进度表》(见附件2)。
3.指导教师不能跨学科指导学生(见附件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不得超过20人。指导教师按照学院规定的指导教师职责,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撰写,未按照要求履行指导教师职责的,将取消其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资格。
4.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后,在学院指定网站(见附件4)进行查重和AIGC检测,查重率不得超过30%。
5.申请学位学生毕业论文,按照《西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5)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6.毕业设计成绩未通过者,按照评定意见进行修改,随下次毕业设计安排进行重做。
三、毕业设计费用
毕业设计指导费用由学院支付,校外教学点及指导教师不得以毕业设计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若有违规,学院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5.西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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