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
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毕业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8 10:49:35     作者:赵鹏     访问量:976次

各有关部室、校外教学点、奥鹏公共服务体系及全院学生: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26年秋季毕业设计工作于2026年8月15日开始进行,为了做好本次毕业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对象

凡达到本专业教学计划学分数(专升本37学分、高起本71学分)的在籍学生,均可申请撰写毕业论文。

二、毕业设计工作要求

1.毕业设计工作严格按照《西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

2.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1

8月31日前

校外教学点按规定整理拟聘请教师信息,并填写《论文指导教师审核表》、报学院审核

2

9月1日至9月14日

学生申请论文开题、填写任务书

3

9月15日至10月29日

学生经指导教师指导,撰写毕业论文;论文定稿后进行查重;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意见

4

10月30日至10月31日

学生将任务书、中期检查表、论文终稿、查重报告及论文纸质版交与校外教学点

5

11月2日前

校外教学点将《论文查重统计表》电子版,申请学位学生论文报送学院

6

11月4日至11月25日

学院组织评审申请学位学生论文

7

11月29日至12月2日

评审通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8

12月3日前

校外教学点报送论文成绩及论文资料

校外教学点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毕业论文及相关资料,逾期未报者将取消本次毕业设计。具体安排参照《2026年秋季毕业设计工作进度表》(见附件2)。

3.指导教师不能跨学科指导学生(见附件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不得超过20人。指导教师按照学院规定的指导教师职责,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撰写,未按照要求履行指导教师职责的,将取消其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资格。

4.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后,在学院指定网站(见附件4)进行查重和AIGC检测,查重率不得超过30%。

5.申请学位学生毕业论文,按照《西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5)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6.毕业设计成绩未通过者,按照评定意见进行修改,随下次毕业设计安排进行重做。

三、毕业设计费用

毕业设计指导费用由学院支付,校外教学点及指导教师不得以毕业设计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若有违规,学院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西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2026年秋季毕业设计工作进度表

                  3.毕业设计相关资料

                  4.毕业论文查重系统

5.西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