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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长、书记信箱有关事项的说明

(试运行)

为密切联系师生,畅通建言献策、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了解和解决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掌握师生对学院改革发展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学院管理水平,更好地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现对开通的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院长、书记信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院长、书记信箱”在学院门户网站首页公布。

二、全院师生及关心支持我院改革发展与建设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通过院长、书记信箱向学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表达心声、交流思想。

三、写信人在信件中所反映的情况应当客观真实。写信人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本人具体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E-mail地址、电话等),以便回复。

四、“院长、书记信箱”中反映的信件一般在3日内进行回复。如不能及时解决或回复的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合理答复。

五、院长、书记会经常查阅信箱,一般事项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并回复,重要事项由主管院领导或相关部室制定整改措施或意见,并回复反映情况的当事人。

六、关于洽谈合作办学、咨询了解报考我院和在校生咨询学习内容、考务等具体事务,请在学院网站首页院务公开的办事指南栏目中查找相应的联系方式,以电话的方式进行咨询、了解,不在院长、书记信箱咨询;

七、学院办公室负责对收到信件的办理和回复情况予以登记造册。

以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说明。

 

 

                                      学院办公室

                                2021511